蓝政办函〔2017〕32号
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成立蓝山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街道办事处,国有农林茶场,县直有关单位:
为加强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,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,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决定成立蓝山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(蓝山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领导小组)。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:
顾 问:秦志军 县委书记
组 长:魏和胜 县人民政府县长
副组长:聂朝飞 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
黄安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县政府办主任
成 员:李安泽 县政府办副主任
陈志玛 县发改委主任
邱康生 县审计局局长
欧家宝 人民银行蓝山支行行长
段忠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
封敏航 县金融办主任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,段忠生同志兼办公室主任。
领导小组作为非常设机构,负责领导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;在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,根据需要可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;适时调整成员单位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、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等工作。
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